成泸商发【2011】第12号
关于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的通知
商会各会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商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商会章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组成以下组织机构和制定岗位职责。
一、 成都泸州商会组织结构
本商会组成如下基本体制和组织机构:
(一)、商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商会的最高权利机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依次行使相应权力。商会日常工作由会长办公会议决策执行。
(二)、商会的执行机构和协调机构是商会办公室和商会各部门,在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领导和督促下进行工作。
(三)、商会会长统盘考虑和组织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研究策划商会发展的方向性问题和商会重大事项,指定若干常务副会长分管有关部门,由分管常务副会长为主考虑和组织研究实施其分管部门的工作。常务副会长向会长负责。
分管常务副会长组织开展工作,应当督促有关部门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并将工作进展和工作结果及时报告会长,并告知办公室备案。
二、 成都泸州商会领导分工
(一)、会长:林代湘负责商会全面工作。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会议;代表商会签署重要文件和决议;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负责商会的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和重大工作的决策;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提议聘任或解聘秘书长、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负责人人选;负责商会重大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活动经费审批工作;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会长缺席时,由会长指定执行会长代行会长职责。
(二)、常务副会长:李子茂向会长负责,主持洗水行业分会全面工作;
(三)、常务副会长:胡小平负责商会商务合作对外联络工作,分管商会会员及商务合作开发部;
(四)、常务副会长:胡宇负责宣传及信息工作,分管宣传及信息服务部;
(五)、常务副会长:杨平负责法律维权工作,分管法律维权部;
(六)、常务副会长:陈鸿飞任第一会员活动中心主任,全面负责第一会员活动中心工作;
(七)、副会长:朱太银任第二会员活动中心主任,全面负责第二会员活动中心工作;
(八)、副会长:陶俊任第三会员活动中心主任,全面负责第三会员活动中心工作;
(九)、副会长:邱吉林任第四会员活动中心主任,全面负责第四会员活动中心工作;
(十)、秘书长、副秘书长岗位职责
1、理事会闭会期间,在会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会长负责;
2、负责组织相关办事机构开展规章制度、会议决议、文件、工
作总结、报告的起草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协调商会下设部门的有关工作;
4、负责与主管本届商会的上级领导机关的联谊工作;
5、负责有关会议、活动的安排和有关接待工作;
6、负责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奖惩工作;
7、向会长及会长会议提请聘任本会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实体
机构专职工作人员,报常务会议通过;协调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实
体机构开展工作;
8、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副秘书长(兼)协助秘书长工作。
二、 商会各办事机构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 负责处理商会的日常工作;
2、 综合协调商会事宜;
3、 承办商会各种例会的会务工作;
4、 协助财务部编制商会年度正常业务预算、协助管理商会正常财务开支;
5、 制订商会、商会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6、 拟下发的各种文件、简报、领导讲话等文稿的打印、呈报、分发等工作;
7、建立用印使用管理制度。严格坚持“三不盖”原则,即没有领导签字不盖章、没有详细登记不盖章、空白信笺及介绍信不盖章;
8、管理好商会文书档案。做好公文、信件的编印、收发、传阅、清退、立卷、归档及建立健全文秘档案管理工作;
9、做好各种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敦促会议决议和活动的落实;
10、负责做好各级政府来商会指导和各兄弟商会的来访接待工作;
11、负责与泸州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泸州市政府招商局、泸州市各县(区)驻蓉办事处(联络处)联络工作;
12、负责与其他省市泸州商会的有关联络工作;
13、承办商会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宣传及信息服务部部长职责
1、 负责商会的文字工作;
2、 义务为会员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引导会员遵守党纪国法、依法经营;
3、 商务信息的收集、整理、更新、发布;
4、 会员企业的商业宣传、咨询、交流;
5、 《成都泸商》会刊出版和发行工作、《成都泸州商会网站》等宣传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6、 与主要新闻宣传机构的有关联谊工作;
7、 商会交办的其他事宜。
(三)、会员及商务合作开发部部长职责
1、 商会会员和组织机构的基础工作、发展会员计划的制定和实 施工作;
2、 负责会员信息的收集、整理、更新、发布和查询工作;
3、 会员单位会籍档案编制和录入,档案管理和使用工作;
4、 会员单位会费收缴工作;
5、 商务经济贸易考察合作开发等有关商会活动的计划和组织实施等日常工作;
6、 会员学习、培训工作、座谈会、联谊会和文化娱乐等活动的计划 制定和实施工作;
7、 成立分会组织的有关工作,会员活动中心的日常工作;
8、 优秀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的计划制定和有关组织实施工作;
9、 商会交办的其他事宜。
(四)、法律维权部部长(兼职)职责(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派员服务)
1、 义务为会员提供法律知识宣传和法律咨询,委派律师加入成都泸 州商会网站和开通电话咨询热线,及时解答法律咨询;
2、 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协调和帮助处理涉法问题;
3、 协助商会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协助处理资产、经济项目合作开发等法律事务;
4、 受会员单位委托,承办企业日常经营和商事投资法律活动、专项调查、谈判、重大事项讨论决策、各类制度、合同等法律文件起草、审查与修订、后续跟踪执行;
5、 受会员单位委托,帮助建立和完善各类商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流程,协助企业控制、管理及解决各类潜在的争议,帮助企业有效降低风险;
6、 受会员单位委托,提供长期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顾问服务。
(五)、财务管理部会计、出纳(兼职)职责
1、对分管的会长负责,做好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2、负责商会财务部的工作管理和年度经费开支预算、决算报告的
审查工作;
3、负责制定各部门所需的活动经费计划,指导各部门按计划实施;
4、负责商会经费预算开支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
5、负责商会组织的会议、活动经费预算和商会下设部门组织的会
议、活动经费的预算审核工作;
6、负责组织扩大商会活动经费收入工作和有关服务收费标准的制
定、审批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商会行业分会及会员活动中心职责
(一)、商会对直属行业分会的管理及分会职责,按《成都泸州商会直属行业分会管理(暂行)办法》(成泸商发【2011】第10号)文件执行。
(二)、会员活动中心职责
为了强化商会日常工作,细化商会会员活动内容,丰富会员活动内涵,商会建立会员活动中心制度。
会员活动中心是商会的内设组织,其职责是负责组织本中心会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会员的各种日常活动。已建分会的商会会员,参加分会日常活动;商会其余会员划在四个会员中心,参加本中心日常活动。
会员活动中心配备中心主任,并建立轮值主任制度。中心主任牵头,轮值主任负责即时活动的组织和开展。中心主任任期至少一年,轮值主任每两月轮换。中心主任由商会指定,轮值主任由本中心单位会员自愿踊跃的报名担任。
划分会员活动中心,建立中心主任(轮值主任)制度,能使每位会员参与到活动中心的建设工作中,将充分调动全体会员办会的积极性,增强商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附:组织机构框架图(接下页)
成都泸州商会组织机构框架图

成都泸州商会
主题词: 泸州商会 组织机构 岗位职责 通知
抄 报: 成都市工商联 泸州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
成都泸州商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