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新入会会员的行为,认真履行好会员义务,担当会员责任,提高会员队伍质量,增强会员的荣誉感、自豪感、使命感、责任感,纯洁商会队伍。特制定新入会会员宣誓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范围,本会会员。
二、本规定适用对象,凡新入会会员、常务理事、理事、监事、副会长、常务副会长。
三、本规定誓词内容:
我自愿加入成都泸州商会,遵守商会章程,维护商会荣誉,履行会员义务,热爱商会组织,执行商会决议,担当商会责任,传递正能量,共筑泸商梦!
四、本规定誓词领读,会长或执行会长。
五、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执行中将进一步完善和修订,解释权归商会秘书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