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商会的执行力,督促制度落实到位,发挥制度的刚性职能,特制订本制度。
1、本制度的执行机构由商会监事会行使。
2、监事会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并在网站公布。
3、监事会督促检查监督会员入会制度、会长值日制度、行业小组划分制度、民主议事制度、执行保障制度的落实,每次会议监事会做会议小结通报。
4、监事会参与商会一切重大决策活动。
5、监事会对会员会费缴纳情况进行公布。
6、本制度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完善。
7、本制度执行时间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成都泸州商会
二0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