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会员朋友:
根据林代湘会长的倡导,为使商会会员树立爱心理念,弘扬乐于奉献的“泸商”精神,心系成都,情牵家乡,致富思源,回馈社会,替群众解难,为政府分忧,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拟筹建“四川泸商长江爱心基金会”。
一、名称:基金会名称拟定为“四川泸商长江爱心基金会”(以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二、组织形式:社团组织。
三、性质:非公募慈善基金会。
四、条件:募集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五、主管部门拟定为四川省民政局,登记机关为四川省民政厅。
六、住所:成都泸州商会,量力钢铁交易大厦B座23楼。
七、筹建基金会的具体工作:
(一)、组建筹备领导组
1、基金会筹备领导组由成都泸州商会会长林代湘任组长,商会常务副会长任副组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监事长为成员。
2、基金会筹建工作由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倪正雄和常务副秘书长李福州、副会长屈景泉、副秘书长刘敏总负责,秘书处各职能部门具体经办。
3、基金会筹备领导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1)资金募集组:由会长林代湘总负责,常务副秘书长李福州、副会长屈景泉协助。
(2)资料准备组:由副会长屈景泉总负责,常务副秘书长李福州、副秘书长刘敏协助,秘书处职能部门和商会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四川中豪律师事务所具体经办,拟定基金会章程、登记报批所需文件资料和有关管理制度。
(3)综合协调组:由常务副秘书长李福州、副会长屈景泉总负责,负责衔接落实主管部门、呈报资料、办理基金会登记手续及基金会开业庆典的准备工作。
八、基金会的组织架构
(一)基金会由成都泸州商会和捐资金额大的单位或个人共同作为发起人。
(二)基金会设理事会,由捐资较多的人员和单位代表组成,理事人数不超过25名,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基金会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监事担任监事长。
(三)基金会的内设机构:基金会设专职秘书长一名、下辖办公室、业务部、财务部。秘书长主持基金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业务部各设一名专职人员,财务部人员由商会财务人员兼任。
(四)担任基金会理事长、专职秘书长人员的条件:
1、热爱公益事业,具有管理经验;
2、人品人格好,公道正派;
3、具有组织和号召能力;
(五)基金会的业务范围:从事公益慈善事业。
详情请咨询商会常务副秘书长李福州,电话: 13909087837。
成都泸州商会秘书处
二0一四年九月五日
